未成年学生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犯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其威慑力的重要体现。我们通常说辨别能力是基础,控制能力是关键。当一个根本没有辨别能力的人或辨别能力非常有限的人触犯了刑法上规定的一些罪名,比如精神病人发病时的行为,对于他自己来说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我们就不加区别的利用刑法进行处罚,这样做不利于人权的保护同时也起不到刑法应有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作用。从人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角度出发,对于辨别能力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年龄,这一点对与未成年人尤为重要。因此在认定未成年人犯罪时应首先注意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及犯罪年龄的认定问题。
2016-11-30 05:05:25 回复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12-13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学生犯罪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016-11-30 05:09:25 回复专业解答关于学校要求家长在朋友圈为孩子打卡,是否违法的探讨。在教育领域,“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损害且有过失的行为。若班主任要求家长打卡记录非学习相关事项,这通常不构成违法。因为“在校期间”通常指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此时班主任的管理行为被视为正常,并未涉及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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