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结果遇到了点棘手的问题,这几天必须要逮捕了,不然会出乱子的,求问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最多是多少天?

结果遇到了点棘手的问题,这几天必须要逮捕了,不然会出乱子的,求问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最多是多少天?

曹** 黑龙江-齐齐哈尔 刑事诉讼咨询 2016.11.28 19:21:28 5598人阅读

处理一个案子,结果遇到了点棘手的问题,这几天必须要逮捕了,不然会出乱子的,求问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最多是多少天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齐齐哈尔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正常14天;最长37天)  
1、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2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延长至5个月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5、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2016-11-28 19:22:28 回复
咨询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16-11-28 19:34:28 回复
咨询我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16-11-28 19:25:2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