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海南法律咨询 > 省直辖法律咨询 > 省直辖其他法律咨询 >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吴** 海南-省直辖 其他咨询 2020.11.17 15:59:56 438人阅读

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省直辖律师 其他律师 省直辖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
ds
bygoogle=widow.
ds
bygoogle||[]).push({});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权利与义务是调整夫妻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完善了夫妻财产制、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随着人们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强化,夫妻之间侵权的法律救济、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成了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2020-11-17 16:00:5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夫妻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婚姻住所决定权,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等,这些权利与义务是调整夫妻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完善了夫妻财产制、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随着人们主体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强化,夫妻之间侵权的法律救济、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成了值得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