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老板拖欠工资,之前我们协商,他一直承认的,并且我们也有录音,但他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就找的监察,但监察说受理要60天,那么这个60天,是怎么算的?从我们电话举报开始,还是我们去监察填写材料开始呢?而且老板他现在不承认拖欠我们那么多的工资,我们找监察,他说如果到期,我们双方对工资有争议的,就可以去仲裁,那么我们之前的录音可以当证据吗?
如果证据内容明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需要进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2020-11-16 11:5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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