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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相关法律规定:《征管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第六十五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漏税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熟悉:违反税法行为及相关法律责任(如:罚款金额、倍数、比率)重点:对偷税行为的处罚(结合综合题)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偷税额1万元以下1—10万10万元以上偷税比例10%以下10—30%30%以上处罚征管法处罚:①补税②滞纳金③罚款偷税数额50%—5倍。刑法处罚:①罚金:1—5倍②判刑:3年以下有限徒刑刑法处罚:①罚金:1—5倍②判刑:3—7年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共有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我国以土地作为课税对象或征费对象的税费主要有13项。涉及的税种有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0个,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停征,实际上现有税收制度中有9个税种涉及到土地资源。涉及的收费或基金项目有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教育费附加等3项,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是整个收费甚至是全部土地税费中的“大头”。2009年,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项税种合计4008.38亿元,占到全部税收收入的6.74%,而同期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得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5910.2亿元,是土地税收收入的4倍。
专业解答土地出让金是国家向土地使用权者收取的权益费,转让划拨土地须补缴出让金并登记。计算方式: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40%或基准地价均值的40%,有异议可评估后按40%计算。划拨土地成本价格占比不超60%,需转换为市场价后计算。
专业解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频率根据土地性质而定。耕地自政府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按年缴纳;非农业用地则从批准之月起按月缴纳。税额以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为基准,自获得土地使用权起按年征收,每年集中收支一次。
专业解答自土地相关税收义务产生起十日内,纳税人须向土地或住房所在辖区的契税征管部门申报并缴纳税费。对于分阶段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纳税人可从签署土地及房产转让合同之日起开始缴纳契税。
专业解答企业停止运营后是否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取决于是否遵循去产能、调整结构政策进行停产、停业或关闭,并符合免税政策要求。政府规定,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享受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但免税期限不超两年。企业需按规定申报减免税,并保存证明材料。此政策自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有效。若短暂停工后仍占用涉税土地且不符合免税条件,则须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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