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2010年12月15日,王立闯驾驶原告王军芳所有的鄂B112仓栅式运输半挂车(鄂96挂)行驶在新野县溧河铺镇时发生碰撞翻车,造成车上货物受损。后经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野营销服务部核定,货物损失为6760元,货物施救费用为1440元,共计8200元。原告
为该车在被告处投有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额为2万元。事故发生后,被告拒绝理赔,遂引发诉讼。审理中查明,被保险车辆行驶证可定载重量为21200,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实际运输货物45060,原告货车系超载。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四条约定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就保险公司应否理赔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有权拒赔。理由是此次货物严重超载,根据原告向被告所投的车上货物责任险保险条款
第二条第(二)项的约定,超载属于免赔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第二种意见则认为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专业解答货车超载情况下,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义务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看保险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以及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尽到了法定的提示说明义务。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若保险公司未承担交通费与误工费赔偿,应首先与其沟通协商。无果后,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若仍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并强制执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若保险公司未承担交通费与误工费赔偿,应首先与其沟通协商。无果后,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若仍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并强制执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若保险公司未承担交通费与误工费赔偿,应首先与其沟通协商。无果后,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若仍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并强制执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专业解答在交通事故中,若保险公司未承担交通费与误工费赔偿,应首先与其沟通协商。无果后,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解燃眉之急。若仍不能解决问题,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裁决并强制执行,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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