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关系,需要给予增加抚养费吗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哪些情形的应予支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意见】原告: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代理人:某某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址电话案由: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儿子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某某元月;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某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讼,请求依法裁判。某某区人民具状人:某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