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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死后,母亲还在,作为儿子的能转走父亲的遗产吗?

ask****210 广东-深圳 遗产继承咨询 2020.10.31 22:21:00 353人阅读

你好!请问父亲死后,母亲还在,作为儿子的能转走父亲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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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6570条

你怎么有如此想法?不要说不能,即使是能,从公序良俗方面来讲,律师也不会赞成你在母亲还健在的情况下,转走父亲的遗产!会遭骂的!

2020-11-01 05:35:46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53540条

你好,若是法定继承的话,母亲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

2020-11-05 16:53:41 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6156条

不可以

2020-11-01 10:17: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行

2020-10-31 23:33:43 回复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立遗嘱地点:立遗嘱时间:代书人:××律师××律师事务所《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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