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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过知道他这种属于渎职罪三,渎职罪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如何界定?

蒋** 山东-烟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1.06 14:50:48 10065人阅读

朋友父亲是我们市公安局的一个民警,由于前几天被调查的时候发现他涉嫌徇私枉法罪被羁押,这两天就被逮捕了,现在被羁押在市公安处看守所,他父亲也没有做出什么恶劣影响的事情,只是在有个亲戚在犯法了之后他帮忙解决了以下,问过知道他这种属于渎职罪三,渎职罪三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如何界定,会不会影响以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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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解释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即对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结果要件的认定作出了规定,渎职罪三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如何界定的方法也在其中:(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2016-11-06 15:0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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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规定的法定立案标准之一.然而由于该标准具有模糊性、非物质性、不可计算性等特点,渎职罪三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如何界定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把握与认定。

2016-11-06 15:0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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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是为了私情、私利而做不合法的事。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对于渎职罪三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如何界定的标准在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释放出从严惩处渎职犯罪的信号。

2016-11-06 14:52: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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