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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的人接了房产证,在我不知情的时候,拿去抵押借高利贷,会付什么责任
房屋可以再次抵押,但担保的债权不得大于房屋的实际价值。法律规定:1、《担保法》第35条:“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房子一次性付清后,产权证拿下来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现在银行的成数就是房子评估总价的7成,银行的基准是一样的,只是银行购房利率不上浮,银行抵押贷款的话相对于购房贷款利率要上浮的多些,至于上浮多少根据银行的情况来看的。银行贷款的年利率如下: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4.60%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4.60%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5.00%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5.00%五年以上贷款5.15%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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