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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罗* 山东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24 17:41:32 387人阅读

我国民事诉讼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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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2020-10-24 17:4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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