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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银行一笔贷款未还,担保人担保期限过了,请问担保人承担责任多少?

ask****946 福建-宁德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0.19 20:32:45 423人阅读

债务人欠银行一笔贷款未还,担保人担保期限过了,请问担保人承担责任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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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柳州 咨询解答:8101条

已经没有还款责任了,担保责任过期作废。

2020-10-19 20:35:29 回复

债务关系中很多时候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找一个担保人进行债务担保,担保多出现在债权债务中,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还款保证的一种方式。担保的方式也有很多,如定金,抵押等,其中还有担保人进行保证。 未约定担保方式不用负担保责任情形有: 1.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 2.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保证责任 3.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保证责任 4.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

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协议,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若债务人死亡就能产生保证责任消失、实体债务消失的法律效力,那么无疑市场经济秩序将受到严重影响,也许会出现“以死躲债”或其他侵害债务人的恶劣社会现象保证作为保护交易安全的一种形式更是将形同虚设。因此,从法理上分析,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相对于主债务、主合同而言,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关于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一种从合同,主债务不存在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随之消灭,但是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不就此消灭。就算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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