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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万八千圆还有前科能告他几年刑事

贺** 吉林-白山 其他咨询 2020.10.14 17:33:02 336人阅读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万八千圆还有前科能告他几年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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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18000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果是累犯的情况下,则不能判缓刑;
  
三、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020-10-14 17:3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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