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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金额不到50元,会被行政拘留吗
一般不会。和我联系,给你处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直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电话同微信)方便给你详细答复。
详询公安机关
四、故意损毁财物(第4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在在1000元以上的;(二)多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手段特别恶劣的;(四)故意损毁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60周岁、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外国人财物的;(五)故意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物品的;(六)损毁公共设施的;(七)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拒绝赔偿损失的;(八)损毁的财物难以恢复,严重影响受害人生活的;(九)有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前科劣迹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依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予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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