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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明天开庭,被告的传票是法院传过去的,也有签收回执单寄回法院,但开庭前法院打电话给被告

李* 浙江-丽水 离婚咨询 2020.10.10 12:29:16 360人阅读

第二次起诉离婚明天开庭,被告的传票是法院传过去的,也有签收回执单寄回法院,但开庭前法院打电话给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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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送达会长回执,那么被告的理由就属于不正当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020-10-10 12:3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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