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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是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电话500次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罪份子没有自首情节,但是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辩护。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2020-10-09 18:25: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