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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丈由于工作原因经常要到外地,姑姐姑丈因为聚少离多感情并不是太和睦,不过因为孩子的原因一直没有离婚。最近舅舅到外省出差发现姑丈在外地有一个家了,和一个女人同居生活了5年,并且有一个孩子,重婚罪要谁来告?
一般来讲,重婚罪的起诉人是在重婚当中受害的人或者是重婚的人的配偶,受害的一方应该要积极维权,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一般都由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认定重婚者触犯重婚罪,接受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针对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诉,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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