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周某育有二子一女,老伴去世后,由于和儿子关系不甚融洽,一直与女儿周小某居住,日常生活也多由女儿周小某照料。10月,周某突发脑血栓,被单独在家的女儿及周围邻居送至医院。抢救前,周某当着三位邻居及女儿的面,说将自己的5万元银行存款全部留给女儿。因抢救及时,在女儿的照料下,周某逐渐康复,其后身体状态良好。3月的一天,周某再次突发脑血栓去世。举行完葬礼后,周某的两个儿子提出要均分周某的5万元存款,且称妹妹周小某已经出嫁,无权继承。于是,周小某诉至,请求依照父亲的口头遗嘱,全额继承5万元存款。认定周小某及周某的两个儿子对该5万元存款均有继承权,由于周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继承时适当多分。
《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周小某虽是女儿且已出嫁,仍和两个哥哥一样享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17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的规定,虽然10月父亲周某的口头遗嘱成立,但由于随后危急情况解除,周某具有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能力,因此周某10月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无效。鉴于周某并无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对周某的5万元遗产,应依据法定继承在二子一女间分割。
至于具体的分割比例,依据《继承法》第13条第3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的规定,对周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共同生活的周小某可以比两位哥哥多分得部分遗产。
专业解答在临床实践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明确药名、剂量及用药途径,尤其在紧急抢救和手术时。护士执行前需大声复述并与医师确认,同时保留空安瓿。口头医嘱基于详尽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等,医师初步判断后依法下达。
专业解答在临床实践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必须清晰明确药名、剂量及用药途径,尤其在紧急抢救和手术时。护士执行前需大声复述并与医师确认,同时保留空安瓿。口头医嘱基于详尽病史、体格检查及影像、实验室检查等,医师初步判断后依法下达。
专业解答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父亲留下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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