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出走5年,2023年起诉过一次没判离,今年1月起诉,会不会判离?
[律师回复]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司法实践来看,这次判离的可能性较大。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您的情况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您们已经分居5年且对方下落不明,这已经远超法定分居期限。其次,2023年那次起诉虽然没有判离,但法院会注意到这是您第二次起诉。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通常会更加慎重考虑婚姻关系是否确实无法维持。关于对方联系不到的问题,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只要程序合法(比如在报纸上公告满60天),即使对方不到庭,也不影响审理。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建议您:
1. 准备好分居证明(如租房合同、邻居证言等)
2. 收集对方下落不明的证据(如报警记录、亲属证言)
3. 这次诉讼中可以强调这是第二次起诉,且分居时间已达5年按照目前情况,只要您能证明分居事实和对方下落不明的情况,这次判离的概率是比较高的。不过具体还要看承办法官对案件细节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