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区分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即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一般情况下,有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强迫交易罪;无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抢劫罪。存在特定的交易,说明行为人一般是在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观动机驱动下,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促成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达到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牟取“暴利”尽管使用了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但是通过客观的交易行为获得的,这种行为破坏了公平、自由、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该行为流程图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的主观动机驱动→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促成商品或服务的不公平交易→牟取非法经济利益。如果不存在特定的交易,说明行为人是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动机驱动下,直接通过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达到获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及人身权利,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该行为流程图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动机驱动→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显然,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对于区分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至关重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从事正常商品买卖、交易或者劳动服务的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钱物,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以买卖、交易、服务为幌子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与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悬殊的钱物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在具体认定时,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还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加以综合判断。
二、抢劫罪跟强迫交易罪如何量刑
抢劫罪: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强迫交易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按照前面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我们看来,构成强迫交易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刑罚可以达到7年。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犯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主要区分在于其行为实施的手段以及所追求的终极目的。在强迫交易犯罪中,行为人通常会在商业活动中采用威胁或者强制性的手段,然而其最终目的并非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是通过这些手段来迫使对方完成某种形式的交易。而抢劫罪则是采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极端手段,非法地夺取他人的财物。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可不一样。强迫交易罪是用暴力威胁来强制交易,而抢劫罪是直接用暴力等手段来夺取财物。要是强迫交易的时候暴力用得太多,直接把财物抢走了,那就可能构成抢劫罪了。要是用特别暴力的手段把东西低价抢走,还不付钱,也可能构成抢劫罪。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有明显区别。强迫交易罪是通过暴力威胁来强制交易,而抢劫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夺取财物。如果强迫交易中的暴力程度超限,直接夺取财物,就可能构成抢劫罪。比如,通过极端暴力来压价夺物,却不支付任何代价。
专业解答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区分,主要应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2.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3.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在对暴力、威胁程度的要求上,强迫交易罪低于抢劫罪。
专业解答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符合立案标准包括:致轻伤、损失超两千、交易三次以上或涉及三人以上、金额过万或违法所得超两千、强迫购伪劣商品五千或违法所得一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涉及招标、拍卖、企业资产交易等恶劣行为也应立案追究。
律师解析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律师解析 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与强迫交易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客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交易方的合法利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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