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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是要怎样分配,孩子的抚养权的

汪** 广东-韶关 离婚咨询 2020.10.06 21:15:33 418人阅读

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离婚是要怎样分配,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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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可对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如协商不成则需诉讼离婚。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判决主要考虑一下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
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对两周岁以上
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
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
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
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
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0-10-06 21:16: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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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双方可对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如协商不成则需诉讼离婚。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判决主要考虑一下情形: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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