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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以上规定和审判实践,以下情况不用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为登记结婚,但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
2020-10-06 17: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