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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凶器致人死亡潜逃之后还继续威胁受害人家人!在警方保护受害人家

张** 甘肃-庆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0.06 04:05:06 483人阅读

携带凶器致人死亡潜逃之后还继续威胁受害人家人!在警方保护受害人家人之下扬言有枪!现已经对犯罪人抓捕我想问这样的情况犯罪人法院是否可以判定为死刑!!!致人死亡潜逃之后还继续威胁受害人家人!我想问这样的情况犯罪人法院是否可以判定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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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的情况有很多种,需要按具体情况来确定,举个例子: 用杀死别人来威胁,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0-10-06 04: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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