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拘役属于我国刑事处罚措施之一,同时还是主刑之一。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那么拘役是由哪个部门执行的呢?
根据《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根据《刑法》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
根据《刑法》第43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公安机关的执行。
根据《刑法》第44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
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综上,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专业解答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之中,刑事拘留权主要由公安部门予以履行,而非检察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构有责任负责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措施。相比之下,检察院的职能主要集中于对侦查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管,其中包括对逮捕请求进行审查批准等内容。因此,尽管检察院在整个刑事司法程序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亲自行使刑事拘留权力并非其本职工作。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拘役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而负责作出拘役判决的权力机构则为各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在其就近的场所内进行拘留和看守。在拘役期间,除了必要的工作时间外,有条件的,罪犯还得以每月回家探望亲人一到两次,每次回家的时间为一至两天。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是实施刑事拘留的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适用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短期、有针对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司法调查、公诉和审判,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其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专业解答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由公安部门执行。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被判处拘役,服刑地点在就近的公安部门。在服刑期间,被判拘役者每个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同时可以参加有偿劳动,并获得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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