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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办

王* 广东-东莞 离婚咨询 2020.10.06 01:22:29 426人阅读

离婚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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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可以在离婚后协商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0-10-06 01:2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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