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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订立婚前协议

戚* 河南-信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0.05 15:11:53 400人阅读

应该如何订立婚前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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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应该如何订立婚前协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2020-10-05 15:1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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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订立婚前协议书: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概念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存有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可以约定为共同所有。
另一种观点认为: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
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再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以避免因起草时不慎而给将来造成巨大损失,达不到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目的。
婚前协议书范本:
婚前协议书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两人以上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 □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买日常用品
②煮饭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洁
⑥整理家务
⑦房屋之修缮
⑧喂乳□换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学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 妻负担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特约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伙合同应注意的事项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参加合伙的各个人都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另外,根据《合伙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这里所说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在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等等。
②合伙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形式。根据《合伙法》第三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③在合伙合同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合伙法》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上述字样,由依《》成立的公司专用。合伙人不得成立《公司法》所称的公司,因此,也就无权对其成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的名称。
④合伙合同须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方可成立。根据《合伙法》第三条和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未经合伙人其中任何一人同意,合伙协议即不能成立。如前所述,合伙合同是诺成合同,因而在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合伙合同的当事人虽约定共同出资,但出资不以于合伙合同成立时的现实履行为要件。需要指出的是,合伙合同的成立与合伙(企业)的成立是有一定区别的。合伙合同虽成立,但合伙并不一定就成立。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企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始可成立。所以,合伙合同先于合伙而成立。但若合伙不能成立,合伙合同也就失去效力。
2.合伙合同的条款根据《合伙法》规定,合伙合同主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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