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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关于抚养费无一次性给清时。我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江* 黑龙江-黑河 离婚咨询 2020.10.05 02:13:16 346人阅读

双方离婚,关于抚养费无一次性给清时。我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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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可以看出:抚养费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因此,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

2020-10-05 02:14:16 回复

可以,规定是,夫妻离婚,是双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支付额度,只要达成一致意见,怎样都可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解决。最高人民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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