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婚后父母为个人子女买的首付房,每个月还贷也是由父母账户转到个人账户进行还贷,请问这算不算个人财产
你好,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这个不怎么影响,但前提是你付的首付,那房本上要写你的名字的,或者说,你给的这个首付,以谁的名字交的,开的收据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的,若,某天离婚了,你出示你的首付收据,那首付的钱是你的,剩下的钱,有判决平均分配。如果是女方的名字,那有点麻烦,除非现在你就赶紧让你家人把当天转账的详细记录表(包括谁跟谁转的钱,转了多少,转给谁,等等,以免到时真有那么一天,你也有个证据)打出来,并问问银行可不可以盖上章子。我跟你的情况一样,只是我聪明了一把,首付开的收据是我的名字。好运!望采纳!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