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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没登记结婚注册也就是无效婚姻,那我生了个孩子到现在有1岁多了,跟他家人合不来,他妈又老是不肯给我带小孩出门或去逛街,如果我不想要孩子的话,能争取到什么赔偿吗?打这场官司又需要多少钱?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解决。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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