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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被砍伤5-6公分伤口,胳膊被砍伤6-7公分伤口,可不可以鉴定为轻伤

刘** 江西-赣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10.04 15:37:58 377人阅读

头部被砍伤5-6公分伤口,胳膊被砍伤6-7公分伤口,可不可以鉴定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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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标准》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 第二十一条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第五十一条 多部位软组织创伤比照第二十一条。根据以上标准,你的伤按照第五十一跳的标准,可能够不上轻伤。具体再咨询法医。

2020-10-04 15:38: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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