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纠纷被间歇性精神病人打伤,母亲只是吵,没还手,期间丈夫在家里没出来。报警,出警人员再三劝说下,丈夫很消极的找车带母亲去县医院检查,付检查费用430元,因母亲要求上药或适当留院观察丈夫跟车默默离开医院回家了。丈夫的意思是没有大问题回村里找赤脚医生上药,医院诊断结果:脑外伤后神经反应 左侧颜面部软组织损伤 面部多处皮划伤 胸部软组织损伤。至今3周时间,丈夫对此事不闻不问,医疗费用5000元一分钱不出,派出所调解无效。母亲六十多岁没文化,不会写字,我可以为母亲直接起诉丈夫吗?母亲不去法院出庭可以吗?的精神病鉴定事宜应由谁去做,打人时候是否处于发病状态这一点由谁负责证实?派出所有责任出具责任划分书面材料吗?事发六天时间内我不在家,单民事诉讼方面我的胜率大吗?对方人脉较好,我经济困难,不找律师我个人帮母亲诉讼能将医疗费用全部讨回吗?谢谢,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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