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出首付贷款买房,房产证写他一人名字,在银行抵押,没有办法加名字。现在准备结婚,想去做公证,证明房屋产权一人一半,请问这样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吗?如果离婚,分割财产时,是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分割还是按照公证书上写的分割呢?在银行抵押,请问这样的公证具备法律效力吗?分割财产时,还是按照公证书上写的分割呢?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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