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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借了我一万元钱,我起诉并且胜诉,但是对方拒绝还钱,执行庭以抓不到人为由,两年过去了还没要回

蒋* 黑龙江-大兴安岭 个人债务咨询 2020.10.03 06:08:05 347人阅读

别人借了我一万元钱,我起诉并且胜诉,但是对方拒绝还钱,执行庭以抓不到人为由,两年过去了还没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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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不到人不是不能执行的理由。的执行方法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在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2、虽然找不到被执行人,但是你可以要求冻结、扣划他的银行账户。现在可以依职权主动调取并扣划。不会因为找不到人而不继续执行。

2020-10-03 06:1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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