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要交纳到什么时候,用于开发房屋获得的是城镇土地使用权?或者是自获得使用权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是否是和土地使用权同期
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具体计算方法
(1)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2)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是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土地面积测定后,按测定面积进行调整。新征用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①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②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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