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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出庭,法院在让等60天,法院说公告他,什么意思,公告之后还是不出庭怎么办

朱* 澳门-圣安多尼堂区 其他咨询 2020.10.02 10:51:13 497人阅读

对方不出庭,法院在让等60天,法院说公告他,什么意思,公告之后还是不出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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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是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采取的法律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
在无法直接给被告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办法就是公告。只要公告发出60天,无论被告是否看到公告,都视为已经将法律文书给被告送达了,就可以正常开庭审理案件了。
如果被告不出庭,会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0-10-02 10:52: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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