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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是如何的

蔡* 北京-朝阳区 其他咨询 2020.10.01 03:32:10 300人阅读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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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是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质保金的退还规定的内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规定》第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020-10-01 03:3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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