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经常因鸡毛蒜皮的事发生纠纷,一方出具承诺书、保证书等,甚至以赠送财产、购买物品等方式,以此实现套牢或锁定对方之目的。
旨在挽回感情,避免矛盾升级。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否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也就说只要没有过户,对方随时可以反悔。因此个人建议,夫妻双方应当珍惜缘分,切勿轻信以物质诱惑的书面承诺。
为自己的感情加注保险的砝码。这些表面上看似自愿、实际并未兑现的书面承诺,一旦承诺者反悔,可能不产生法律效力。
在夫妻感情生活中,应多一些包容和信任,且行且珍惜,互谅互让才是维系双方感情稳定的根本。
专业解答如果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以后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是可以的。一般来说,财产分配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的方式或诉讼的方式,协议的方式,只要双方都认可,不管是怎么样进行分配都是可以的。
专业解答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律师解析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有权撤销赠与,但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不得撤销,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继续履行。
律师解析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夫妻财产约定,是有效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有权撤销赠与,但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不得撤销,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继续履行。
律师解析 婚内一方书面承诺房屋归另一方所有是否有效的确认放肆:若对方同意的,且该承诺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即可认定有效。虽然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是以登记为要件的。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赠与合同是在合同成立时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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