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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法院执行不当应向哪个部门投诉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认为执行不当,可以直接向提出执行异议,收到执行异议申请书,一定会给答复的。对答复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提出复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2020-09-30 14: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