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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怎么交知识专题

余* 西藏-昌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9 19:26:33 468人阅读

离婚后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怎么交知识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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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存款,基金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该期间取得的财产仍然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人的财产不会分割。离婚的时候,法官会要求双方申报自身的财产,不会主动调查,除非对方申请调查取证。一方恶意隐瞒财产状况的后果很严重,另一方可以主张对其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一致的,法官会支持。不能协商一致的,法官会依法判决。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3)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4)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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