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贵州法律咨询 > 黔西南法律咨询 > 黔西南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杨* 贵州-黔西南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9.29 03:52:35 455人阅读

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黔西南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黔西南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2、设立合个人能伙企业应提交的文件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三)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四)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出资权属证明;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2020-09-29 03:53:35 回复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都必须具备以下条款: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必须注明其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住所:两种合伙形式在住所方面的规定并无差别。合伙目的:两种合伙形式在经营目的上并无差别。合伙人:与普通合伙的合伙协议不同,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必须规定合伙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例如是以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合伙。与此相反,在普通合伙协议中,上述条款不是必备的,因为所有合伙人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出资:两种合伙形式关于出资没有什么差别。根据德国法,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都可以自由决定他们要以现金还是其它方式出资。在这两种合伙形式的合伙协议中,合伙人都必须就出资形式达成一致。资本份额:与普通合伙不同,有限合伙要求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单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因为合伙人的资本份额(由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股本帐户来表示)决定了利润的分配。合理分配资本份额,能保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比有限合伙人获取更多利润,这也是其经营企业的报酬以及对其承担的无限的个人责任的补偿。普通合伙并不需要这些区别,因为所有的合伙人都有管理权、代表合伙企业并以个人资产承担个人责任。责任数额:普通合伙的所有合伙人都负有全部的个人责任,而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仅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合伙协议中必须约定其责任的最大限额。与此相反,普通合伙中不必对此作出规定,因为所有合伙人都负有全部的个人责任。合伙帐目:与普通合伙不同,在有限合伙协议中规定建立一个合伙帐目是明智的。帐目中可列出出资情况、利益和亏损的分担、资金抽取、工资及利息。根据德国法,有限合伙做此规定是必要的,因为法规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从股本帐户中抽取利润有不同规定。与此相反,普通合伙则不必作此规定,因为有关抽取利润的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合伙人。其它的有关合伙的规定都是任意性的。特别是对登记的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德国法中都有充分的规定。补充条款或选择性条款在合伙协议中是否有用或是否适当,完全取决于有限合伙的形式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个别要求。需要补充的另一有用的信息是,在德国普通与有限合伙法中,两种合伙的合伙协议都不需要用书面形式。基于文件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考虑,强烈建议合伙协议采取书面形式。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都必须具备以下条款: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中必须注明其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住所:两种合伙形式在住所方面的规定并无差别。合伙目的:两种合伙形式在经营目的上并无差别。合伙人:与普通合伙的合伙协议不同,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必须规定合伙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例如是以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合伙。与此相反,在普通合伙协议中,上述条款不是必备的,因为所有合伙人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出资:两种合伙形式关于出资没有什么差别。根据德国法,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的合伙人都可以自由决定他们要以现金还是其它方式出资。在这两种合伙形式的合伙协议中,合伙人都必须就出资形式达成一致。资本份额:与普通合伙不同,有限合伙要求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单个合伙人的资本份额,因为合伙人的资本份额(由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股本帐户来表示)决定了利润的分配。合理分配资本份额,能保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比有限合伙人获取更多利润,这也是其经营企业的报酬以及对其承担的无限的个人责任的补偿。普通合伙并不需要这些区别,因为所有的合伙人都有管理权、代表合伙企业并以个人资产承担个人责任。责任数额:普通合伙的所有合伙人都负有全部的个人责任,而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仅承担有限的责任。但合伙协议中必须约定其责任的最大限额。与此相反,普通合伙中不必对此作出规定,因为所有合伙人都负有全部的个人责任。合伙帐目:与普通合伙不同,在有限合伙协议中规定建立一个合伙帐目是明智的。帐目中可列出出资情况、利益和亏损的分担、资金抽取、工资及利息。根据德国法,有限合伙做此规定是必要的,因为法规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从股本帐户中抽取利润有不同规定。与此相反,普通合伙则不必作此规定,因为有关抽取利润的条款适用于所有的合伙人。其它的有关合伙的规定都是任意性的。特别是对登记的义务、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德国法中都有充分的规定。补充条款或选择性条款在合伙协议中是否有用或是否适当,完全取决于有限合伙的形式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个别要求。需要补充的另一有用的信息是,在德国普通与有限合伙法中,两种合伙的合伙协议都不需要用书面形式。基于文件使用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考虑,强烈建议合伙协议采取书面形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4.02.19 1742阅读
  •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有的条件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09.03 1958阅读
  •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按照《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主要有:1、责任的区别;2、交易的区别;3、人数的区别;4、责任的区别;5、份额出质的区别;6、份额出质的区别;7、经营的区别。

    2024.08.14 2650阅读
  •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专业解答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09.19 450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