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中遗漏原告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一审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应这样处理。立案后对方当事人发现由遗漏的,由对方当事人向提出申请追加共同共同被告、第三人。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二审中发现遗忘必要诉讼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再审的情形。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调查收集,人民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
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
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遗漏原告的处理方式在审判的初级阶段,若存在应当参与诉讼程序但被忽略的相关人员或实体,那么该法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和调整。例如,若上诉方自身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到遗漏问题,他们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将新发现的遗漏人员介入为共同被告人或第三方。
专业解答在民事诉讼中遗漏原告,法院应依司法规定妥善解决,允许对方当事人在立案后申请增补共同被告或第三方参与。二审法院全面审理后,若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若原判决有误,则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
专业解答在必要共同诉讼中遗漏原告的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一般都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如果遗漏了原告作为被遗漏的第3方,也可以针对一审的判决结果向法院提出上诉,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发现遗漏原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追加原告。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