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是对于侵害公民人格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首创,受保护的人格权利之中亦包括生命健康权。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第四条规定:“因侵权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因侵害人侵权致人身伤残(不包括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轻微损伤)、死亡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灭失或毁损。受害人据此而向人民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一方对另一方不忠,可能会被视为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精神赔偿请求。这在重婚或长期同居等严重出轨情况下尤其如此。但在一般出轨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则需要综合考虑出轨的性质以及它对婚姻的深远伤害,才能决定是否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专业解答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请求权与人身权紧密相连,旨在补偿受害者的损失。通常不可转让或继承,但有例外:一是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金钱赔偿;二是赔偿请求权进入司法程序后,此时它转化为可明确转让或继承的财产债权。这两者使得权利能在特殊情况下得以实际操作。
专业解答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如对方有家暴行为的,可以向法院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必须证明对方有违法行为。
专业解答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法定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而且无过错一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其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专业解答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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