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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与抢劫罪的威胁有什么不同

刘* 山东-青岛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28 16:58:35 382人阅读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与抢劫罪的威胁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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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界,对这两个罪的区别主要概括为以下两点:
第一,是否当场取得财物。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适用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是否达到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如果达到了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当场取得财物的,则构成抢劫罪;如果达到了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没有当场取得财物的,或是虽然没有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心理施压,让被害人自己权衡后主动放弃反抗当场交出财物的,就是敲诈勒索罪。

2020-09-28 16:59:35 回复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对被害人使用以暴力威胁的时间和要求交出财物的时间不同。抢劫罪是当场交出财务而敲诈勒索罪不是。两罪威胁的对象不同。抢劫罪的犯罪人为了当场劫取财物,所以他威胁的对象只能是在场的财物所有者、管理者。而敲诈勒索则不限于在场者。两罪威胁的方式方法不同。两罪威胁的内容不同。

你好,两者的不同主要有:
一、抢劫罪的威胁是对被害人当面发出的,且是当面发出的。敲诈勒索罪可以是由威胁者当面对被害人发出,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邮、捎话等方式发出的。
二、抢劫罪一般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健康作出杀害、伤害等现实的或未来的威胁,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范围更广,除了对被害人生命、健康等进行威胁,还包括对被害人名誉的损坏等。
三、抢劫罪都是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可以事后约定时间取得财物。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客观行为上具有定的相似性,方面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可以采用“威胁”手段,且均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容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第三者转达。
2、从威胁的内容实现的时间上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施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施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内容更为广泛,包括对人身的伤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既可以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与上述抢劫的各个特征相符合,应以抢劫罪处罚,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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