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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与抢劫罪的威胁有什么不同

刘* 山东-青岛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28 16:58:35 382人阅读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与抢劫罪的威胁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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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法理论界,对这两个罪的区别主要概括为以下两点:
第一,是否当场取得财物。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和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适用的暴力胁迫等手段是否达到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如果达到了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当场取得财物的,则构成抢劫罪;如果达到了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没有当场取得财物的,或是虽然没有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但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心理施压,让被害人自己权衡后主动放弃反抗当场交出财物的,就是敲诈勒索罪。

2020-09-28 16:59:35 回复

来源:律图网整理发表时间:2013年03月06日浏览:3194次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则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实践中,该如何区分呢以下是相关介绍,供您参考。两罪主观上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也具有某些相同或相似的特征,不仅都可能当场使用威胁手段,而且敲诈勒索罪可能实施一定的暴力,也可能当场取得财物。在“当场使用暴力或当场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的情况下,类似本案的情形,两罪就具有疑似之处。司法实践中,可以从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区分这两类犯罪。(一)犯罪客体的区分。两罪都在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但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具体内容却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的生命权与健康权,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范围明显要广,还包括公民的名誉权等。如果行为人以当场或事后诋毁他人名誉相威胁,就构成敲诈勒索罪,而非抢劫罪。(二)犯罪客观方面的区分。犯罪客观方面是区分两罪的关键。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以暴力或威胁抑制被害人反抗,从而当场直接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一般表现为通过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对被害人精神上施加压力使其感到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实践中,可以从六个方面区分两罪的客观方面。一是行为的方式不同。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实施。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既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发出;既可以由行为人本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即使以暴力为内容,只要不当面进行威胁,就不能构成抢劫罪,而只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二是行为的内容不同。抢劫罪一般是以杀害、伤害等实施人身暴力或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但大多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实施精神强制,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即可,不必实际产生恐惧心理。三是行为的暴力程度不同。抢劫罪中的暴力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双重威胁,强度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暴力主要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强制,且是不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轻微暴力。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抑制反抗的标准定得过严,否则可能放纵罪犯,导致重罪轻判。实践中,如何认定“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是区别抢劫与敲诈勒索的难点所在。笔者认为,一般应从暴力、胁迫的形态、手段、时间、场所等因素,结合被害人的年龄、性别、体力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一性质的胁迫对一个人可能“足以抑制反抗”,而对另一个人则未必,所以在具体案件中,应以个案中“具体的人”为标准进行认定,而不能以“一般人”为标准,否则不利于实现个案的公正。在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的情况下,如果足以抑制个案被害人的反抗,则应认定为抢劫,否则宜认定为敲诈勒索。四是侵害付诸实施的时空紧迫性不同。抢劫罪以“当场”实施暴力侵害相威胁,如果被害人不“当场”交出财物,行为人将“当场”把威胁的内容付诸实施,强调方法手段行为与目的结果行为的时空同一性,被害人受到侵犯是现实直接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不具有紧迫性,行为人往往扬言如不满足要求将把威胁内容变成现实,通常设定某种不利后果转为现实的时间间隔,时空跨度一般较大,一定程度上为被害人遭受物质或精神上的伤害提供了缓冲的余地。笔者认为,“当场”的法律意义不仅指空间,关键更在于时间,而且要从抢劫的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承接关系上去理解它。行为人胁迫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否则“日后”将侵害被害人的,宜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其目的不在于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而在于使被害人内心产生恐惧心理,利用其担心受到更为严重侵害的心理,使其确定地在将来某个时间交付财物的,这样的暴力应是敲诈勒索罪中要挟手段的强化,而非抢劫罪的暴力,应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实践中,不可因“当场”使用暴力手段一概认定为抢劫。五是被害人的意思自治不同。抢劫的被害人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丧失了意思表示的自由,处于极度紧迫的危险状态,除了当场交付财物之外,没有选择的余地,否则其生命、人身当场会遭受侵害。而敲诈勒索的被害人没有完全丧失自由意志,还可以采取权宜之计,尚有选择的余地,但由于精神上感到恐惧,有能力反抗而没有反抗,为了保护自己更大的利益不得已而处分数额较大的财产,意思表示上存在瑕疵。六是取得的非法利益不同。抢劫罪占有的只能是在场的财物,限于动产,且没有具体的数额要求。而敲诈勒索罪占有的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甚至可以是财产性利益,既可以是在场财物,也可以是不在当场的财物,且必须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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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敲诈勒索罪威胁手段有哪些

    专业解答敲诈勒索犯罪的威胁手法通常涵盖但不仅限以下方式:恐吓、胁迫、欺骗、恶意公开个人隐私、制造虚假事实等,其主要目的在于使受害人产生恐惧或精神上的压力,进而被迫交付财物或者遵从其它违法请求。以上种种行为均须基于非法占据为目的,且确实给被害人的财务状况带来了实质性或潜在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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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在刑法中,敲诈勒索罪是指利用各种威胁性策略,如恐吓、胁迫、欺诈或者其他不适当的物理或精神手段,使得受害人的情感和理智受到干扰,令人感到恐惧,最终不得不主动交出自己的财产以避免更为严重的后果发生。这些行为通常都是对受害人的财产权以及人身安全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目的就是要迫使受害者就犯并屈服于嫌疑人的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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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包括哪些

    专业解答敲诈勒索罪所采取的威胁手段一般包括对于受害者本人或者其亲朋好友在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声誉、职业以及个人隐私等方面实施恐吓,目的在于强迫对方交出财产从而达到一些非法的需求。这种威胁行为既可以是直接的方式,例如通过暴力伤害、绑架、泄露隐私等方式来实现;同时也可以是借助于一些间接的手段,如制造社会公众舆论压力、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等方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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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威胁证据认定证据有什么

    专业解答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证据评估涉及多种证据,如受害者的陈述、第三方见证报告、恐吓信等物证以及音像资料等。这些证据需要经过严格的交叉验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嫌疑人通过威胁使受害者感到恐惧并交出财物。例如,清晰的电话录音显示嫌疑人威胁要索要财物,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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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敲诈勒索罪行涉及暴力威胁,如侵害、声誉损害、财产破坏、隐私泄露等,使受害人恐惧并被迫支付。威胁须真实且潜在,影响受害人自主决策。判断时,需综合考虑威胁表述、方式及行为人能力与社会背景。

    2024.08.25 17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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