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范围是哪些样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范围有哪些
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被委托的近亲属在参与诉讼活动时,应向人民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的关系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出具,可以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等官方文件证明,也可以由受委托近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的身份证明。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亲戚都可以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而必须是“近亲属”,“近亲属”是个法定概念,“亲戚”不等于“近亲属”。
相关知识: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所谓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有的委托书只笼统地写上“代理诉讼”、“特别代理”、“全权代理”,这都是不正确的。对此,《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对于后一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须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当事人如果在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代理人的代理权仅限于
第一审或
第二审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能否再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但由于诉讼代理关系是建立在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因此,在未经被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即不能转委托。
专业解答在诉讼中,当事人可选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也可由亲属、同事等亲近之人代理。有单位和社区管理的市民,可由组织推荐公民代理。无独立行动能力的公民,由法定代理人代行职责。若法定代理人互相推托,法院将指定一名代理人行使原告权益。
专业解答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权行使范围由委托人确定。代理方式分三种:一次性委托,针对特定事务;特殊委托,固定时间内处理同类事务;总体委托,处理某一类或特定标的物的多个事务。律师等代理人需明确阐述代理权限,确保行为合法有效。
专业解答在诉讼中,当事人可选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也可由亲属、同事等亲近之人代理。有单位和社区管理的市民,可由组织推荐公民代理。无独立行动能力的公民,由法定代理人代行职责。若法定代理人互相推托,法院将指定一名代理人行使原告权益。
专业解答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的范围是:律师?、基层服务工作者等。在我国的离婚诉讼当中,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经过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专业解答诉讼代理人委托书范本的内容有委托人及代理人信息、代理权限、代理时间、违约责任等,诉讼代理人委托书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格式,需要将上述情况说明清楚,并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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