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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后还需要重考科目一吗
学习结束后由车管所安排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增加准驾车型申请至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期间:1。2。3如果已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在办理增驾C1车型、吊销、撤销,会有很大影响,相关说明如下、原驾驶证需要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发现申请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转出及被注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终止预约、考试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或者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考试合格后才能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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