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条件:(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4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1)有限责任公司(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系统会对4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类型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填报简易注销公告。扩展资料: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企业不能简易注销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被立案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机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伤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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