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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如何填写电子版

王** 广东-中山 判决执行咨询 2020.09.27 05:20:49 428人阅读

送达回证如何填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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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填写
送达地点( 你的地址)送达文书名称和件数(送达的是什么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执行文书,支付令等等),件数一般都是一份,视具体情况确定 )受件人签名盖章(你的签名和盖章(只有签名也行) )收到日期(你签字的日期 ) 代收人记名代收理由(一般文书可由同住的成年近亲属签收,视为本人签收,理由就是当事人外出等等 ) 备注( 留置送达等其他情况)
二、什么是送达回证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三、使用时间
1、一审庭审前
民事案件一审庭审前向被告、第三人送达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庭前文书会使用送达回证。
2、一审裁判后
一审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也会使用到送达回证。[2]
3、二审庭审前
民事二审案件庭审前向被上诉人、第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4、二审裁判后
民事二审案件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四、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除了可以委托送达,还可以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是指对于特殊的收件人(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诉讼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2020-09-27 05:22:49 回复

司法拘留决定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送达:
(
1)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
(
2)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
3)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法律只规定寄出日期限制,在现实中一般是三日寄回。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五百三十六条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时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可以提交书面异议。法院执行和审判是分开的,执行人员不知道审理时的送达情况很正常。如果你有诉讼代理人送达给他或者因为找不到你法院公告送达以及送达给你的同住成年家属(未签收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一样有法律效果。不通过正常法律渠道只是单方拒绝执行当然触犯法律。不过你既然口头提出了,我相信法院执行局也会向审判庭核实的,估计下次来会向你说明。如果没有你也可以自己到审判庭了解具体的送达方式。既然你担心触犯法律就应该积极配合执行,法院执行时也会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毕竟是民事案件,在执行中依照双方当事人意愿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一手托两家,也就是说在要求你履行判决时,对方也在要求法院尽快处理此事,我想一个正常的执行人员不会说他答应了对方某某时间解决问题,他应该说对方要求何时还款,因为判决书有还款期限,只有在期限过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希望法院在一定期限解决也是申请人的正常反映。但法院会考虑你的经济能力和还款能力要求你在规定期限一次性还清还是分期履行。所以希望你认真想想,是不是理解错了,如果真的认为有人情案可以向法院反映要求换人。另:判决书确实没有送达,该判决不生效,如果法院没人处理,你可以到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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