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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企业采取吸收合并方式收购的,收购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清算?被收购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清算?谢谢!

王* 广东-梅州 兼并收购咨询 2020.09.26 19:59:19 423人阅读

您好,请问企业采取吸收合并方式收购的,收购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清算?被收购企业是否需要进行清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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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均无需进行清算。
2、根据《公司法》规定,合并各方需要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被收购企业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被收购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4、被收购企业的收购价款由其股东按原公司章程的约定进行分配。因此,在吸收合并过程中,清算不是必经程序。

2020-09-26 20:0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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