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提醒大家,由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刑事诉讼法》原第六十五条已调整为第六十七条,序号变了,但内容没有修改。该条规定了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该条规定,对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在少数情况下司法机关会主动决定采取取保候审,但多数情况下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近亲属或辩护人主动提出申请,司法机关才会考虑是否采取取保候审。
2020-09-26 06:05:30 回复专业解答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民事诉讼参与者也可以委托辩护人,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辩护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有一定法律知识与诉讼技能; 3.未在服刑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状态。
专业解答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实施完成之后立即被察觉;被害人或者目睹现场情况的相关人员明确指出其涉嫌犯罪;在当事人周围环境或居所中发现了证实犯罪行为存在的关键证据等。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内容阐述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即将面临短期自由限制、短期劳动改造或单处附加刑;预计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处理,或者已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进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以及在羁押期结束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专业解答在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时,必须有充分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件的发生,并且要初步证实是嫌疑人所为。如果嫌疑人可能面临的刑罚较轻,警方通常不会轻易采取逮捕措施。即使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也不能完全排除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或再次犯罪等潜在社会危害。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刑事诉讼代理人的基本要求是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履职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被代理人意愿,要在代理权限内活动,不能越权行事。他们在公诉、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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