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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杨** 贵州-黔南 其他咨询 2020.09.25 20:38:22 458人阅读

交通事故处理不适用双方协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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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事故车辆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
(五)事故车辆未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或者品嫌疑的;
(八)依法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其他情形。

2020-09-25 20:3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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